2008年5月5日,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安庆师范学院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这是我校继2004年、2006年获“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在2004、2006年学校相继荣获安徽省第六届、第七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党委明确提出了“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文明高校、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建设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多年来,我校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的长远发展、与提高师生综合素质、与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做到创建有目标、活动有举措、实施有效果,文明创建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开展,形成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喜人工作局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建设协调发展,师生员工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得到显著提高。
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荣誉,也是一个单位的最高省级荣誉。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两年为一届。在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名单中,全省本科高校共有9所,我校连续三届被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我校各项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