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6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轨迹涉及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安庆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10月17日起,从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航班来(返)宜的人员,按照安庆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并自抵宜日起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安庆市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该项防控措施。
二、10月2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旅居史,6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的来(返)宜人员,应第一时间落实“双报告”,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外省旅游、出差返宜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请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全市各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场所单位必须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宜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车站、码头等要加强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入(返)宜人员主动报告。
六、请广大民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七、请广大民众加强自身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