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安排适当课时讲授相关内容。编写激励学生发扬志愿精神的辅导读物,在教学讨论和评价中增加宣传志愿精神的内容。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为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持。中小学要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品德与生活》等课程的教育教学中。
意见强调,各地各校要建立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培训体系,设立专项经费,定期对学校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来源:2009年07月18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