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皖部属高校,厅属各高校、中专学校: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县城、村镇)、第一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和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委〔2010〕7号)要求,现将在皖部属高校和厅属各高校、中专学校申报评选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1.申报范围:连续两届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在皖部属高校、厅属各高校、中专学校,可申报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特别突出,在我省教学、科研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校,可破格申报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申报条件:申报学校必须是2008年以来,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达到《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并在当地和本系统创建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校。
二、申报程序、要求
1.申报。各校向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含以下内容:
(1)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1):其中创建工作情况简介要突出工作重点、实效,2000字左右。
(2)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申报学校事迹材料:6000字左右,要求立足学校特点,围绕学校基本情况和文明创建工作基本情况,文明单位的6项基本条件(组织领导、工作业绩、行业风气、创建效果、思想文化建设、综合治理)达标情况、水平情况,2008年以来文明创建工作突出成绩、主要做法与典型事迹情况,不足与打算四个方面进行具体描述,要求一目了然,突出看得见的成绩和先进地位、引领作用。
(3)申报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需征求所在县(市、区)文明委和综治、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意见。填报《省教育纪工委和县(市、区)文明委以及综治、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意见表》(附件2),也可将各部门单独书面意见收集汇总上报;
(4)公告情况总结。
以上申报要求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稿。邮件形式报送电子材料,请务必标注“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2.公告。学校在申报期间,务必将本校申报情况及创建工作实绩,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张榜公告,同时公布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电话和地址,接受群众监督,为期一周。省文明办电话:0551-2607709,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电话:0551-2831820,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编:230061)。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申报评选省级文明单位是集中检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有效方式,是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各校尤其是重点高校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评选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不断提升校园文明程度、教职工和学生文明素质。
2.广泛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广大学生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要大力推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做法,放大社会影响,带动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3.严明纪律。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省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县城、村镇)、第一届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和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委〔2010〕7号)和《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可以在安徽高校思政工作网“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王后林、张英明,电话:0551-2831820,邮箱:
附件:1.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申报表
2.省教育纪工委和县(市、区)文明委以及综治、 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意见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省教育厅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