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有关单位:
校内团学组织自办的内部刊物,是学生实践的重要平台,对于同学们能力锻炼、专业兴趣培养、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作用。校内学生自办报刊的规范化管理,是提高自办报刊质量、实现自办报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经研究决定实行校内自办刊物年度审核制度。请各院系、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自查。
1、凡是未经过我部批准的自办报刊,均属于非法刊物,一律停止编辑出版。
2、经过我部批准的报刊,要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编辑出版情况,形成书面文字于9月14日前报我部。
3、同时报送过去一年(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的出版物。
经过审核,凡不符合章程,不按照预定期限出版、质量不高的报刊,一律停止整顿,出现严重问题的,取消出版资格。
安庆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00七年九月五日